区民政局高起点谋划2010年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26   访问次数:

    一是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办好惠民实事。拟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和300元,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建立街道社会救助中心,推进救助资源扎口管理,实行统筹救助;建立医疗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医疗救助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结算、网上监督;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和慈善救助信息平台;立足“五保条例”,全面启用区级敬老院,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85%二是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推出第二个社区建设三年提升计划,促和谐社区建设出品牌;认真组织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确保农村社区海选率达100%;打造一批社区服务品牌项目,力争在社区系列为老、为少、帮困服务等方面形成特色、打造亮点,使社区群众充分感受到民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举措。三是深化为老服务举措,打造老龄“雨花品牌”。强化居家养老,加快发展“人寿民安”老人关怀工程;拓展社区养老,打造特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办好社会福利机构,全区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将达到25‰;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在全区各养老机构普遍设立法律维权服务站。四是加快社会组织发展,满足群众利益诉求。加快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实现组织、活动和制度“三个全覆盖”;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手段,组建“雨花台区公益组织孵化中心”,在增加数量的同时着力提升社会组织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规范化运作。五是做好涉军群体服务,促进军地稳定和谐。依托辖区资源优势,在全市率先打造软件行业军民共建示范点;建立“军营流动图书室”;开展“关爱革命功臣——百名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建立“雨花台区退伍军人就业服务中心”,常年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等服务;出台《雨花台区无军籍职工暂行办理办法》,在政治思想、精神文化和医疗生活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有效解决无军籍职工安置多、管理难问题。

 
区民政局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