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民政局2008年纠风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08-12-16   访问次数:

    今年以来,区民政系统纠风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纠纷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服务大局、纠建并举、统筹推进,着力解决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风工作取得可喜成果。现将我局的主要做法总结入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局工委高度重视纠纷工作,根据全区纠风工作的要求,对民政系统今年的廉政纠风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和充实了纠风工作领导职责,明确了分工和任务,形成了工委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廉政观念   
    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观念,确保纠风工作顺利开展,一年来我局狠抓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民主法制及廉政勤政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此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周三政治学习、专题学习、开办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弘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教育党员干部过好权利关、金钱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健全廉政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为确保纠风工作的扎实有效地开展,我们既治标,又治本,一是细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重新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18项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的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约束力,不断提升履行工作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实行目标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健全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引入岗位目标考核、服务质量评判、工作实绩奖惩、失职失误追究、廉政纪律约束等“五项机制”,实行统一考核,奖惩并施,在全局营造了自我约束、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了机关思想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三是强化公开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将民政涉及3项行政许可项目、20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和14项其它行政行为已全部进入区政府“电子政务大厅”和局网站,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运行;建立了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将有关廉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了首问负责制暂行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违反行政岗位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行政责任追究制进行处理。通过以上办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加强资金监管,用好群众“救命钱”
    随着近年来民政工作的不断拓展,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加强民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尤为重要。目前,我局涉及的专项救助资金主要有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大重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危房改造资金、优抚资金、五保供养资金等7大类救灾救济款。为切实管好用活这些经费,杜绝发生专项资金使用混乱、挪用、截留、贪污等现象,充分发挥其整体效能,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今年,我局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拓宽资金渠道,争取更多的救助资金造福于民。发展民政事业,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到生活上的充分保障,光靠国家的财力毕竟是有限的,必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今年,我们将继续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各级财政拨一点、预算外资金筹一点、动员社会力量捐一点,再从民政事业费挤一点,千方百计多方筹集,广开财源。重点在“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方面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慈善一日捐”活动、慈善冠名基金认捐活动,加大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力度,扩大福彩公益金,为困难群众争取更多的救助款,为民解困,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安排专项救助资金。为确保各类捐赠、救助活动资金的规范使用,我区先后出台了《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大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低保家庭子女非义务教育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等。每笔捐赠救助款设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采取以文件指标下拨的方式,第一时间兑现拨付到基层,不截留,不挪用,使资金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得以安全的运行及全程监督。例如,在今年的抗震救灾捐款工作中,我局对所有捐赠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专用票据,捐赠款物全部登记造册,并通过“爱心榜”的形式,在区电视台进行公示。所有善款全部储存在区慈善协会帐户中,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向外调拨的款物,需经区领导审批后方可拨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募集和使用情况,确保捐赠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把“救命钱”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好由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成立的专项资金监督机构的作用,不定期采取“听、查、访、核”的方式,即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走访座谈,核实情况,不定期对基层各种专项救助工作的程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综合考评,确保专项资金操作规范、发放及时、标准合理、对象准确,做到专款专用,真正使困难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今年以来,共利用10个工作日,抽查了8个街道、2个军休所,走访了30户困难家庭,对雪灾款、农村保障金、抚恤金、春节慰问资金、救灾救济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在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领导重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确保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的实现,维护了民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行业协会监管,促进健康发展
    目前,我区现有登记在册的行业协会共2家,分别是“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其业务主管单位分别为区交通局。作为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行为规范,健康发展,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以上2家行业协会进行了全面的执业行为检查和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收费的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一年来,我区行业协会君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运营,正处于健康、稳步发展的态势,充分发挥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六、开展行风评议,改进作风建设
    对切实找准民政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推动落实方面的问题等,我局以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广开言路、广集意见,虚心倾听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呼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帮助我们有的放矢地开展内部监督;通过区有线电视、局网站、《工作指南》等途径公开服务承诺;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查自纠环节,我局通过自查问题、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民政干部“体验社区”、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接受行评监督员监督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共收集意见和建议4大类11条。目前,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基本得到整改落实,切实改进了作风,提升了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
    七、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切实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重视并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取得新突破;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重点强化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对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民政专项资金,严格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各项保障民生、惠民政策得到落实;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内部的日常监控制度、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从严加强资金监管,保障民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对随意干预资金管理使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领导责任。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行业协会监管力度。民政部门是民间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对各类行业协会管理是民政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明年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收费的管理,突出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上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收费的规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民政局工委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