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3-03   访问次数:

   各街道、开发区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干休一所、二所:
   2008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民生”为主线,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握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为构建和谐雨花再作新贡献。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筑牢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网
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雨花的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社会稳定。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步做好提标后的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切实为特困群体提供兜底的生活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内涵,提高救助覆盖面。从服务特殊对象的“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做到保基本、广覆盖,确保只要在我区生活的困难群众100%得到有效的救助;完善对低保边缘户群体中特殊困难家庭、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长期居住工作在我区的外来农民工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有效的解决其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困难家庭“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加大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力度,使敬老院达到星级敬老院标准;加强五保对象的服务水平,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70%。健全慈善事业管理机制,稳步发展慈善事业。推广“慈善超市”建设,加强对慈善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和运转,制定社区救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切实用好每个社区2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确保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继续深入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逐步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
   二、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提升广大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全面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 创建一批省级和谐示范社区、21个市级和谐示范社区,1个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使全区50%的社区达到省、市级和谐示范社区标准。全力争创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继续推进社区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建成梅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发区、各街道分别建成1个融政务受理、便民保障服务、文体科教活动、社区办公以及室外配套设施5大服务平台于一体的精品示范社区。对社区规模进行适当调整。在保持稳定和便于服务的前提下,对规模过小的社区进行适当调整,使全区社区平均规模保持在2500户左右;通过对社区资源的合理整合和改扩建,切实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足300平方米的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满意度。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力度。积极探索把城市社区管理服务的理念引入农村,采取以点带面的形式,选择三山村、新建村和天后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其他村委会全面推开,努力在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村民服务、丰富农村文化、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做出亮点和形成特色,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加强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大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服务水平,出台《关于明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本待遇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人员相关待遇;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信息系统功能。有效整合社区服务信息,切实让社区信息系统在加强管理、开展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上发挥作用。
   三、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四连冠”
以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四连冠”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在全区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系列双拥共建活动。继续搞好政策拥军、行业拥军、教育拥军和社会化拥军等系列拥军活动。组织开展“千名官兵看雨花”、“百名官兵进社区”等活动,提高部队官兵对第二故乡的归属感,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帮助军人家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增强全民的爱国拥军意识,形成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为重点,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积极开展好重点优抚对象“一对一”帮扶工作和“关爱功臣”活动,优抚政务公开、联系卡、走访三项制度完成率达100%;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及在职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门诊补助费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400元。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上岗培训,增强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本领,以满足退役士兵的求职需求,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70%以上。提升军休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拓展军休社会化服务领域,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军休人员提供更好的休养保障条件;扎实开展加强军休所工作人员管理和老干部的稳定工作。
   四、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
积极探索建立具有雨花特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巩固成果,继续深化农民养老补贴发放工作。深化农民养老补贴发放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补贴,并积极支持村委会适时提高标准,提升雨花老人的幸福指数。建立新型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托老所、民间养老服务组织,加大对城乡高龄独居老人居家养老的服务力度,整合为老服务资源,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免费为全区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证。推进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发展。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按照南京市“十一五”社会福利机构床位发展目标,新增床位50张,全区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671张。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努力做好福彩发行工作,保持福彩发行量的稳步增长,完成电脑彩票计划指标1896万元、即开票计划指标20万元的目标任务,多筹集公益金,更好地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立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大力发展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建成农村基层民间组织12个;推进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创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的所有社区须建有 10个以上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型民间组织;深化民间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努力在强化能力与发挥作用上取得新突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全国婚姻登记先进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提高业务能力和改进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培训,提高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广泛开展“实施绿色殡葬,提倡文明祭扫”活动,切实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切实加强骨灰管理,坚决杜绝私埋乱葬,确保遗体火化率、骨灰正确处理率均达100%;积极配合做好黄金山公墓搬迁工作,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多做贡献。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推进老地名保护,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确保新建住宅区、道路、广场、高大型建筑地名申报率达100%,行政区划调整报批率100%。推进社会福利发展,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强化对福利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帮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积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福利生产有序发展,完成销售收入1.8亿元,利税1500万元的指标任务。
   六、强化民政队伍建设,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动力
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民政队伍战斗力,保证各项民政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使民政干部充分掌握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推动新发展的理论武器。不断研究、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困扰群众生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民政事业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深化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创新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基层民政干部履行各项民政职能的能力。巩固行评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深化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认真开展行评“回头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着力解决政风、行风、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财务统计工作,实行资金管理经常性督查制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加快民政信息化步伐,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