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开发区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干休一所、二所:
200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高举和谐雨花的旗帜引领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雨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筑牢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网
进一步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逐渐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实施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社会救助,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享雨花发展的成果,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公开申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全面实现低保金一卡式发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出尽出”。健全低保专职工作队伍,为各街道、开发区按保障户数200:1的比例配齐低保专干,专门从事所在街道低保审核、把关。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300元,农民低保标准提高至220元,同步做好提标后的扩面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为特困群众提供兜底的生活保障。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增加供养标准,加强敬老院管理,不断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水平,确保集中供养率达70%。实现困难群众大重病医疗救助全覆盖。降低大重病医疗救助门槛,规范审批程序,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补偿标准,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实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覆盖。将低保边缘户、低收入群体、失地农民、受灾群众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不断完善非义务教育等专项救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健全慈善救助网络,加强慈善工作领导力度,完成区级慈善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建成区、街、社区“慈善超市”三级网络,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捐助活动;规范化运作慈善超市,规范捐助、管理和及时有效救助困难群众的相关制度,确保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二、强力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石
以争创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强化社区意识,制定下发《雨花台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大和谐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民政牵头、各部门配合、街道分工负责、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和倡导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开展便民服务,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资金投入,社区工作经费由8万元增至10万元,街道同比配套工作经费;同时,对建有慈善超市、社会捐助和临时救助规范运作的社区,增发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加强社区力量,探索从机关选派干部充实到社区干部队伍中,不断增强社区的战斗力。创建精品社区,建设一批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以《和谐社区评价标准》为抓手,全力打造一批硬件提档升级,软件规范创新,服务便利完善,在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精品和谐示范社区。提升管理水平,从职能事务、阵地建设、规章制度、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推进居委会、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创市级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达标村,依法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巩固社区信息化成果,全面运行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使社区信息网络系统成为为民服务的窗口、社区管理的平台、居民生活的好帮手。
三、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区“三连冠”成果,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积极探索拥军新渠道,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军地部门合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双拥服务网络,推进行业拥军和“两新组织” (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拥军和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妥善处理军地矛盾和纠纷,切实解决官兵家属入低保、就业及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度,落实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为退役士兵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上岗培训,充分调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积极性,自谋职业率达70%以上。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上年当地人均收入的75%。加大为优抚对象办实事的力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门诊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0提高到400元,不断缓解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加强军休所管理和服务,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认真做好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切实加强军休所工作人员管理和老干部的稳定工作。
四、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需求
加大为老服务力度,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农村老人养老补贴发放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实施农村老人养老补贴全面发放,使农村老人每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从根本上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推进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积极探索公办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模式,借助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在功能和档次上形成合理布局,按照机构床位数增长机制和市局下达的目标,新增福利机构床位40张以上,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广泛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老年协会和养老服务民间组织的作用,组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各个社区托老站,根据老年人不同需要,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等系列服务活动。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90-94岁高龄老人年生活补贴提高至每年960元,95岁以上高龄老人年生活补贴提高至每年1200元,使老人们充分享受到雨花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实惠。规划建设区级老年公寓,选址建设一所具有雨花生态特色、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项目多样的老年公寓,满足全区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及接纳社会老人入住的需求。
五、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在强化能力与发挥作用上取得新突破。加强基层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备案、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双重管理联络、考核评估、财务监督监察等六项制度,促进基层民间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个,农村社区民间组织30个。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全国婚姻登记先进成果,建立长效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服务条件,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探索骨灰多样化处理新渠道,结合清明祭扫,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处理好人地矛盾,优化土地资源,服务经济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村级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现代化步伐。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完成电脑彩票计划指标941万元、即开票计划指标10万元的目标任务,多筹集公益金,更好地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着力加强民政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一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化基层民政办规范化建设,突出软件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机制,使基层民政办逐步成为工作规范的品牌、为民服务的品牌、解决民生的品牌、促进和谐的品牌。另一方面以行风建设为契机,以强化目标考核为抓手,加大民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弘扬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积极向上、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注册管理、职业培训等制度,明确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多渠道吸纳社会人才,提高社区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政局
2007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