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管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5-11-11   访问次数:

加强干部监管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雨花台区民政局   高崇利
 
2005年1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作为党和国家的骨干,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决策、领导、指挥、组织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发生的深刻变革,尽管查办案件的力度持续加大,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仍在滋生蔓延。究其原因,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比较薄弱。这个问题不解决,腐败问题很容易纠而复生,反腐败工作很难向深层次推进。完善对领导干部及其从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刻不容缓。本文就如何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了深入的探讨。
一、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目前,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缺乏同级和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某些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使一些本该受到严格监督的领导干部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督;二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三是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缺乏健全可行的规定和检查标准;四是自由裁量权在幅度、范围上存在随意性,导致权力的滥用,给少数人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
二、对加强领导干部监管力度的思考
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中处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拥有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如果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管不力,必然导致其从政不廉。实践一再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政方针,确保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加强教育,正本清源,强化自我监管意识
抓学习教育,最重要的是加强理论学习。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在当前,要重点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指导工作实际。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广大领导干部要在先进理论的引导和感召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把坚持实践为共产主义奋斗与为人民谋利益统一起来,把从政行为与为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增进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抓学习教育,还要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学习。任长霞、牛玉儒等都是在新时期涌现出的党的老干部、人民的好公仆。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他们勤政为民、鞠躬尽瘁的精神,正义、廉洁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查找不足,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监管的意识。同时,广大领导干部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目标,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动员阶段列为学习培训的重要专题,把分析评议阶段列为查找差距的重要内容,把整改提高阶段列入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自觉克服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能力,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
(二)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构筑综合监管体系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和规定。但是,有章不循、守章不严、违纪不纠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权威性。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要通过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要严格按照《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一是适度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减少不当行使的空间和条件。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划分职责权限,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上级部门和领导不仅要管人,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对下级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自负责,也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另外,对于不利于权力分解的岗位,可实行岗位轮换、干部交流制度。二是延伸监管范围,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行为。领导干部的外界交往,多数活动是正当的、积极的,但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领导干部交友一定要慎重,注意把握好分寸,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自控能力。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上一级领导,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加强检查和抽查,领导干部的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就把监督检查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三是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综合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违纪的监控,尤其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部门和环节的重点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轨和滥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公开性、快捷性的特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揭露。同时,要进一步依法确立新闻舆论监督地位,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为可靠支持。要充分发挥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指出的这条民主治腐的路子,其实质是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监督。
综而述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力度,是一项涉及各个方面、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构建和完善有赖于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有赖于国家法治化的进程,有赖于广大党员干部的身体力行,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古时为官即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我们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应学习先进理论,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同时,还应学习现代科技,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按照江泽民同志向领导干部要求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淡泊明志,坚持操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而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
 
 
 
                                   2005年10月30日